環保績效高巿淪元

【 記者呂理德台北報導】環保署二十二日公佈八十五年地方環保機關執行績效,高雄市名 列榜首,其次是宜蘭縣,台北巿第三名,台灣省環保處的考績則被打了乙等。

  環保署為督導地方環保單位落實環保工作,乃針對空氣污染、水污染、噪音、廢棄物、環 境衛生、人民案件等項目進行評比,總成績績優單位分別是;高雄市、宜蘭縣、台北市、台 中縣、苗栗縣、台北縣、嘉義縣、台南巿以及新竹巿環保局。台灣省環保處成績則因為有十 一縣市未列甲等,故考績列乙等。

  總成績名列最後縣市依序分別是:桃園縣、台東縣、基隆市、高雄縣。

  成績前三名者,環保署將給予每名一百萬元獎金,第四至七名者,每名七十萬元,第七至 九名,每名四十萬元。

  在處理民眾公害陳情案件方面,嘉義市、屏東縣、直蘭縣及澎湖縣環保局績效較佳,桃園 縣及台南縣環保局則是有待改進。

  環保署公害糾紛暨管制考核處處長董德波表示,八十五年國內共有十一萬四干四百三十一 件公害陳情案,平均大約五分鐘就有一個陳情案發生,檢舉項目以居家附近發生的污染事件 最多,重大工廠糾紛已經日益減少。就個別項目中,廢棄物陳情案最多、佔百分之匹十五, 其次是環境衛生、佔百分之二十二,噪音擾人佔百分之十七。


中國時報 86.4.23 16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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