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元608仍是原始生態系統, 人類稀少,神話傳說,農耕狩獵,從陷井、圈套、隊獵到焚趕。 公元1624荷蘭人占領, 大量野生物貿易,野生物面臨浩劫,每年出口鹿皮達5萬張之多。 公元1661鄭成功統治, 人民以鹿皮抵繳稅金,每年稅收5萬張鹿皮。 公元1860英國史溫侯等, 進行野生物調查研究,開啟本地生物史扉頁。 公元1895日本人占領, 全島性野生物調查研究,建立基礎天然資源資料, 但大片伐林、大量狩獵、大量野生物活體、皮毛與標本的交易, 造成臺灣雲豹、梅花鹿等幾近絕種。 公元1945臺灣光復後, 經濟大舉建設,資源大量開發,快速地工業化, 天然森林解構成單純造林,廢水等污染佈滿海陸大地, 食補觀念盛行,狩獵活動便利,山產、寵物、標本店林立, 野生物樂園個個消失,野生物逃亡永無寧日。 公元1945自然保育啟蒙, 野生物交易太猖獗,政府宣佈全面禁獵, 列名保護45種鳥類及哺乳類,嚴禁出口、獵捕及製作標本等。 實施野生物調查研究,並指定就地保護地區。 賞鳥團體陸續成立,社會大眾開始關懷。 公元1981自然保育開展, 1972國家公園法布行,依法陸續成立6處國家公園。 1982文化資產保存法布行,依法陸續成立18處自然保留區。 1987對CITES名錄所列野生物實施進出口及轉口管制。 1989野生動物保育法布行,依法陸續成立9處野生動物保護區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