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成雨水酸化之污染物質有SO2、NOx、HCl、有機酸等。
- 二氧化硫 ( SO2 )
主要來源為燃料之燃燒,如燃煤或燃油之火力電廠,其次為工業生產程序之排放,如煉油廠、精煉廠、硫酸工廠等。
- 氮氧化物 ( NOx )
為高溫燃燒下之產物,其來源有燃料之燃燒,如:燃煤與燃油之火力電廠,交通工具之排氣,工業生產程序以及閃電,由下圖可窺知目前台灣地區各污染來源之排放總量。
- 氯化氫 ( HCl )
則源自海水飛沫、鹽酸工廠、焚化爐排放之廢氣、廢金屬回收冶煉及交通工具之排氣等。氨主要來自土壤中氮化物之分解,優養水域表面、動物糞尿。農田施肥及肥料工業,亦可由燃燒產生。
- 有機酸
有機酸之來源則為甲醛之氧化、海洋中石蠟物質之氧化、植物及細菌活動等。
台灣地區雨水酸化主要污染來源及排放總量(84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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